工信部安函[2011]19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民爆行政主管部門:
根據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開展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專項行動的統一部署,為進一步強化民爆行業安全生產監管,促進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經研究,決定從2011年4月至7月,開展民爆行業打擊違法非法建設生產銷售專項行動(以下簡稱民爆行業“打非”專項行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全國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繼續深化“安全生產年”活動的通知》(國辦發[2011]11號)精神,依據《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和《民爆行業技術進步指導意見》的相關要求,堅決打擊民爆企業違法建設生產銷售行為,進一步加大行業安全生產監管力度,提升民爆行業本質安全水平,為迎接建黨90周年創造良好的生產安全和社會安全環境。
二、行動范圍和重點內容
行動范圍:全國民爆生產企業、銷售企業
重點內容:將無證生產民爆物品、民爆企業超量生產作為本次專項行動的整治打擊重點。具體內容如下:
(一)民爆企業超出許可品種、數量的生產行為。
(二)民爆企業超出許可品種、數量的銷售行為。
(三)民爆企業無證生產或生產許可、安全生產許可到期仍組織生產的行為。
(四)民爆企業未經許可或超出許可范圍的建設行為。
三、工作安排
(一)動員部署及企業自查階段(4月下旬至5月中旬)
根據本通知要求,結合本地區民爆行業實際情況,各省(區、市)民爆行政主管部門要抓緊制定本地區的行動實施方案,并及時向轄區內的民爆企業動員部署,明確任務。
各民爆生產、銷售企業要對照本次專項行動的重點內容,安排專人、專門機構負責認真、全面地開展自查。自查中發現的問題,要落實整改措施,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確整改期限和防范措施。各企業應在5月底前,將自查及整改情況報所在地省級民爆行政主管部門。
(二)全面檢查整治階段(5月中旬至6月下旬)
各級民爆安全監管部門要根據行動的重點內容,在企業全面自查的基礎上,對轄區內所有的民爆生產、銷售企業進行全面摸底排查,并對存在違法行為的企業依法嚴肅處理,對于情況嚴重的,應責令立即停產整改。要設立專項行動舉報電話、信箱及電子郵箱,發動群眾和媒體舉報,并做到有舉必查、查實必懲。
請各省級民爆行政主管部門于6月30日前將本地區民爆行業“打非”專項行動總結材料報送我部。
(三)督查階段(6月下旬至7月上旬)
工業和信息化部將通過多形式、多方法、多渠道的檢查督查方式,對各省(區、市)開展”打非”專項行動情況進行專項督查,并將督查結果通報全行業。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本次民爆行業“打非”專項行動時間緊、任務重,各級民爆安全管理部門要高度重視,將該項工作作為當前民爆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任務。各部門要成立專項行動領導小組,主要負責人要親自研究部署,層層分解責任,逐級抓好工作落實。
(二)嚴格履行職責,落實監管責任
各級民爆行政管理及安全監管部門要依法履行自身職責,切實落實安全監管責任,做到既不“缺位”也不“越位”。嚴禁對所屬民爆企業非法行為默許、隱瞞甚至縱容行為,嚴禁越權許可審批、違規行政處罰、徇私舞弊等行為。對打擊非法違法行為不力、非法違法行為長期得不到懲處、安全生產秩序混亂的地區,要嚴格追究相關監管部門主要負責人及相關人員的責任。
(三)加大安全生產執法力度
對“打非”行動中發現的各類違法行為,要堅決依法嚴肅處理。對情節惡劣、屢次違法違規、可能導致重特大事故的典型違法行為,將加大行政處罰力度,依情節嚴重程度,對相關企業實施停產整頓直至吊銷許可證等處罰。今后,凡因違法違規受到行政處罰的企業,將對其實行重點安全監管,并在政策上對其實行相關限制。
(四)建立長效機制
要將該項工作與行業日常安全管理相結合,與行業技術進步相結合,使其成為促進行業安全、健康、科學發展的重要舉措和有效支撐。要認真總結相關工作經驗,將該項行動中有利于加強行業管理的作法制度化、規范化,長期堅持。不斷鞏固提升“打非”工作成果,努力構建民爆行業安全生產長效機制。
二○一一年五月三日
(聯系電話:010—68205388)